一、福建省專利申請(授權)資助
●獲得中國發明專利授權每件資助5000元。
●通過國際合作條約(PCT)途徑申請專利并進入國際階段每件資助5000元。
●獲得外國(地區)授權專利:發明每件資助2萬元;實用新型每件資助1.5萬元;外觀設計每件資助1萬元。
政策依據:《福建省專利申請資助辦法》(閩財教【2012】93號)
二、漳州市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資助
申請人為本市單位和個人,通過電子申請方式提交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并獲得授權的,可享受職務發明600元、非職務發明400元的資助。
政策依據:《關于貫徹〈福建省專利申請資助辦法〉的實施意見》(漳財教【2013】12號)
三、購買專利技術資助
企業購買高等學校、科研單位職務專利技術交易額達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并實施轉化,按技術交易額10%給予補助。企業購買技術(含專利權)交易額單項達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并實施轉化,按技術交易額 10%給予補助;超過200萬元,按30%給予補助,補助最高額不超過20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促進科技服務業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5】8號)、《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若干意見》(閩政【2011】111號)
四、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
專利質押貸款項目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企業貸款貼息補助,貼息時間均從計算貼息之日起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和促進科技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漳政綜【2016】138號)
五、專利保險
鼓勵企業參與專利保險,對參保的市級以上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優勢企業,按其實際支出保費的60%給予補貼,每家企業當年最高不超過1萬元。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17】212號)
六、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
對獲得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8萬元的獎勵。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17】212號)
七、知識產權貫標
對企業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書的,給予5萬元資金補助。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17】212號)
八、企業專利導航
重點企業實施專利導航的,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配套,由政府資助50%費用,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17】212號)
九、專利獎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省專利獎一等獎的,給予配套獎勵20萬元;對獲得省專利獎二等獎、三等獎的,分別給予配套獎勵10萬元和5萬元。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加快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漳政辦【2017】212號)
十、專利申請、授權獎勵
企業、科研機構獲得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10項以上的,可按每項1萬元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申請發明專利20項以上并進入實質性審查的,可按每項0.5萬元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獲得與主營業務相關的授權實用新型專利30項以上的,可按每項0.2萬元給予獎勵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和促進科技創新驅動發展七條措施的通知》(漳政綜【2016】138號)
十一、專利轉移運用獎勵
●高等學校、市屬以上科研單位每年轉讓或許可專利給市內3家以上企業;且每項專利轉讓或許可的合同金額10萬元以上(以專利包方式交易的按1項專利計算),由高等學校、科研單位按每項合同金額的20%給予獎勵,用于獎勵完成該項專利技術研發和為專利技術轉移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專利技術轉移轉化業績作為教師、科研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通過企業轉化運用1項授權發明專利等同于發表1篇SCI文章,專利轉讓或許可獲得的收入可作為重要的工作業績。
政策依據:《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專利運用行動計劃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辦【2015】134號)
漳州市知識產權局(宣)